- 案 由:关于成立征地拆迁工作办公室规范征地拆迁工作
- 届次编号:第八届
- 提案编号:第02号提案
- 发布时间:2015-02-08
- 回复选登:无
- 类 型:国土资源
- 领 衔 人:李雪平
- 附 议 人:
案由: 关于成立征地拆迁工作办公室规范征地拆迁工作的建议
一、我市征拆工作现状
我市征拆工作目前运行模式是由市国土资源局代表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每宗地的征拆工作需经过项目申请、拟订计划、组织预审、实地测绘、组织告知、确认听证、省政府审查、“两公告一登记”、三险办理、资金兑付、拆迁安置等程序;该项工作涉及相关乡镇(街道)、国土、信访、财政、住建、公安、人社等近17个市级部门,工作量大、面广,矛盾较为集中。在现行实际征地拆迁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下列问题或不足:
1.主管部门力量薄弱,参与少,审核难。市国土资源局是法定征地拆迁主管部门,该局建设用地管理股具体负责征拆工作,该股室现有5名工作人员,平均年龄56岁,实际参与征拆工作的仅3人(其中1人即将退休),要负责征拆内业工作和征地报件、村民建房、占地审核、信访等工作。仅2014年度我市实施征地拆迁面积即达3658.7亩,征地农转非人员安置3536人,工作量巨大,相关实际工作均由乡镇(街道)负责完成。国土工作人员不够,难以到场,难以准确审核。
2.目前我市在征地拆迁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或不足。一是存在有尺度不统一,相关数据不够准确的现象。在工作中,为了高效按期完成拆迁任务,在实施征拆的建构筑物丈量、清点、算账时,存在有尺度不统一,有紧有松的现象,还有较大的自主灵活性,不排除党性不高、责任不强的少数同志有把关不严的现象,甚至存在较高的廉政风险隐患。二是在个案处理上,不够规范,留下政策隐患。按照规定,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若出现市政府规范文件未作明确的个案,需书面请示,再按批示意见处置。而在实际工作中却存在有一些未经上报批准即自行处理的情况,有的处理与政策规定严重不符。三是存在有程序不够规范,公平、公正、公开不够的现象,有的甚至不敢公示,不敢与群众见面。导致“大闹大得、小闹小得”,信访突出,工作推进愈加困难。
二、周边区县征地拆迁工作的做法情况
岳池县。县政府委托乡镇(街道)负责征地房屋拆迁工作,由乡镇(街道)与被拆迁户签订拆迁协议,国土局不在拆迁协议书上签字,不审核,只履行盖章程序。武胜县。成立了县城市规划区内房屋拆迁办公室,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征地房屋拆迁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安置工作,征地房屋拆迁均按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条例执行,国土局统征整理事务所负责全县征地补偿安置和城市(镇)规划区外的征地房屋拆迁工作,乡镇(街道)配合作好群众工作。广安区。成立了区重点项目办公室,征地房屋拆迁委托乡镇(街道)全权负责,被拆迁户与乡镇(街道)签订房屋拆迁协议,国土局不在拆迁协议上签字盖章,但要派员会同乡镇(街道)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邻水县。委托乡镇(街道)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由乡镇(街道)与被拆迁户签订拆迁协议;国土局(储备中心)派人会同乡镇(街道)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国土局不在拆迁协议书上签字盖章。
三、建议
为规范我市征地拆迁工作,按程序规范运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从源头上减少或消除信访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加快征地拆迁工作进度,更好地服务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建议:成立华蓥市征地拆迁工作办公室(与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为正科级独立法人,配正科级主任1名,副科级主任2名,派驻副科级纪检组长1名,行政编制15人,落实专门办公场地。建议市征地拆迁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能为:
1、负责全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业务指导。
2、拟定各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方案。
3、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做好政策宣传及培训工作。
4、派员全程参与乡镇(街道)征拆工作。
5、代表征地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做好“两公告一登记”、听证、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工作。
6、协助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做好安置房的规划选址、监管和交房等工作。
7、负责收集全市征拆工作进展情况并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同时抄送市国土资源局。
8、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对征地拆迁涉及个案问题的审核把关。
9、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做好征拆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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